2018年保育员、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
为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,为广大从事婴幼儿保育、教育工作的人员提培训、办证服务,面向全区招收保育员职业资格培训学员。具体如下
一、培训对象
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教育、育婴管理、托幼园所、社会福利机构、保育机构、家庭育儿且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人员。
二、 报名条件:
(一)职业能力基本要求:有爱心、耐心和责任感;口齿清楚,会讲普通话;身体素质好,无传染性疾病;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;动作协调、灵活;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。
(二)基本文化程度:初中毕业。
(三)初级保育员、育婴员:年满18周岁,符合以上基本条件。
(四)中级保育员、育婴师: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(育婴师6年)以上,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。
(五)高级保育员: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。
(六)高级育婴师: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或取得高职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,或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三、培训费
(一)根据自治区物价局、自治区教育厅的桂价费〔2013〕1号文的规定,培训费初级700元/人、中级800元/人、高级1200元/人。
(二)根据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的桂价费函[2014]263号文的规定:鉴定费初级100元/人、中级110元/人、高级140元/人。由我招生办代收并统一交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。
(三)教辅资料由书商提供,费用根据实际折扣由书商收取,60元/人
2018年保育员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开班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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